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公积金虽然只有公民办理与房屋相关的杭州事项时才可以使用,但是购买公积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贷款帮助公民购买房屋,也可以选择将公积金的自住住房住房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余额进行提取,公积金提取地点由国家规定,金受那么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呢?下面华律网小编,理地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杭州
一、购买公积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
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自住住房住房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金受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理地下午14:00-17:00,杭州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购买公积
具体地址:杭州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一楼C区7-10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自住住房住房下午13:30-17:00,金受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理地
具体地址: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西二楼公积金C01-C08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二、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三、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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