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公积金代办
现在很多职工都是北京变更办理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是公积由公司各个人共同缴纳的,一般是金缴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各占一半,有时候企业信息等发生变化是存人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的,最近有一些人在咨询关于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信息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流程
一、北京变更办理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公积
二、金缴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的存人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信息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流程
单位合并、北京变更办理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分立、公积撤销、金缴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三、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邮政编码、主管部门、经办部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提供
预留印鉴卡
一式两份
注:此材料为《预留印鉴卡》所涉及的内容发生变更时提供,预留印鉴卡》正面加盖变更后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
其他材料
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提供。另还需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以上是华律网小编关于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的解答,在缴存人信息发生变化以后的30日以内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提交的资料必须是齐全的,办理是不收取费用的。如果各位有其他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