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根据规定,抚州我国的死亡什材公民在正式宣布死亡之后,其家属应该在一个月之内,被宣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向亡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告死注销户口。亡需我们在申报死亡登记的抚州时候,需要提供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死亡什材接下来的被宣内容,华律网小编就具体的告死跟各位介绍一下,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
一、亡需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材料
1、抚州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死亡医学证明;
2、死亡什材公安、被宣司法部门出具的告死死亡证明;
3、火化证明;
4、亡需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
5、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
二、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
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者其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三、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流程
受理:符合注销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注销;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注销;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告知不予注销的理由。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实质性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户口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
以上内容就是,抚州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需要解放的办理材料。我们的家人在离开自己之后,每一个人都会舍不得,不想将他们从自己的生活抹去。但是按照规定,我们必须将其户口进行注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找小编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