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公积金代办公司
在农村各家自建住房都是湘西比较宽阔的,前有前院后有后院的州建造自住房,现在在农村自建住房的贷款公积金代办花费也是不低的,有的受理家庭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有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修建自住房子,那么在湘西州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湘西受理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州建造自住房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1.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具有合法有效的贷款购买、建造、受理公积金代办大修住房证明资料,条件对证明资料的湘西时间要求,按当期中心的州建造自住房规定而确定。
3.对建造住房的贷款,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4.信用良好,受理具有较稳定的条件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6.具有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
7.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资料
3.?户口簿
4.?银行还款卡(存折)
5.?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6.?不动产权证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湘西自治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申请表
三、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在农村里面建造自住住房是需要到自己的宅基地里面修建,农村里面不是随便可以修建房子的,只能够得到国家的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才可以开始动工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